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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一季度生产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一、   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招标范围

实际招标货物可能存在变动,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分包号分包名称数量
1水冷设备1
2电抗器15
3电容器576
4避雷器36
5穿墙套管6
穿墙套管CT
6电流互感器CT19
7功率电阻6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证书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可经查实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4)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9)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10)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业主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投标产品关键性部件必须自行加工和组装。

(12)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的进厂检验制度,并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15)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16)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17)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如经核实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或因厂商不积极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该厂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都将在评标时被否决。

(18)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因不良行为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的。                                                                                                                                                                                                       (20)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承诺函。


3.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资质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本次招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形式对所有合格潜在投标人发布。

招标文件费用:本招标为公司自行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但投标人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3月06日9:30时前通过电子邮箱gll@enrely.com接受提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采购方式,同时在“中能联合”(http://www.cceup.com/)和“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enrely.com/)上发布采购公告。

七、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208室

项目联系人:商务:甘兰兰   62393800-821(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事宜)

                     技术:代承俊   62393800(技术澄清等事宜)

E-mail:gll@enre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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